病人送到醫院真的很安全嗎?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,台灣地區每年因醫療不良事件而死亡的人數約為6000至20000之間,而世界各國醫療「不良事件」的比率約在2.9%至16.6%之間,平均約為10%,顯示每十個患者中就有一個會碰到醫療不當的情況,甚至造成死亡。台中市衛生局醫政科長謝佳玲指出,為防範醫療病人安全,衛福部、衛生局以及中區醫療網近年致力於提升病人安全,督促醫療機構從「提升手術安全」、「提升用藥安全」、「提升管路安全」、「提升醫療照護人員間溝通的有效性」、「鼓勵異常事件通報資料正確性」等措施,降低醫療不當情況發生。if (typeof(ONEAD) !== "undefined"){ONEAD.cmd = ONEAD.cmd || [];ONEAD.cmd.push(function(){ONEAD_slot('div-inread-ad', 'inread');});} 患者或家屬如在就醫過程發現不當醫療、醫療疏失,謝佳玲建議:1.醫病雙方先行溝通;一般病人或家屬如需病歷紀錄,皆可向醫療機構申請病歷複製本。2.若需第三方協助,可洽當地衛生局協助雙方溝通,安排調處。但,是否能達成和解,仍由雙方意願決定。3.若雙方未能和解,則由當事人自行決定是否循司法途徑或其他方式解決紛爭。台中市政府消保官陳柏菁則建議患者或家屬,一定要先保存相關證據,如處方箋,或調出病歷…;可先找地方衛生局之醫事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處,如調處不成,還可向地方法院提出侵權損害賠償訴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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